111夏_特殊教育導論3學分
已滿額 提前截止報名~
報名截止日
2022-06-15 23:59:00
上課時間
111年7月3日(日)~111年7月8日(五),8:00-18:00
上課教室
本校英才校區英才樓,確定開課後另行通知上課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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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七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特殊教育學校及設有特殊教育班之各級學校,其承辦特殊教育業務人員及特殊教育學校之主管人員,應進用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者。前項具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指修習特殊教育學分三學分以上者」。為提升其特教專業素養,本校開辦「特殊教育導論」,以增進其知能。
二、 招生對象:具高中職以上學歷,從事教育、特教或輔導之教師及助人工作者。
三、 招生人數:每一課程限額 50人,修習人數未達20人者不開班。
四、 開班日期:111年7月3日(星期日)至111年7月8日(星期五)止,8:00~12:00、13:00~18:00。
五、 課程地點:本校英才校區英才樓,確定開課後另行通知上課教室(臺中市民生路227號,中區國稅局正對面)
六、 收費標準:每一學分費為1,900元整,報名費為新臺幣300元,共計6,000元整。
七、 報名方式及應繳交文件:
(一) 現場報名:每週一至週五8:30-17:00於本校進修推廣部(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1樓辦公室受理現場報名、繳費。
(二) 網路報名:請至本校進修推廣部網頁https://dce.ntcu.edu.tw/完成會員註冊,點選「課程資訊-學分課程」,並依網頁引導選擇繳費方式。請以電腦系統產生之銷帳編號及應繳金額,在報名後7天內以ATM或線上刷信用卡繳交費用,始完成報名手續(報名表需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掃描檔、傳真或郵寄等方式先行繳交,如不符合優惠身分,應補足相關費用差額)。傳真電話(04)2218-3250、E-mail:kao0114@mail.ntcu.edu.tw。
(三) 繳交文件:報名表、國民身份證影本、學歷證件影本、一吋半身正面照片1張。
八、 上課用書【特殊教育導論(第2版)/ 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本部代為訂購特殊教育導論(第2版)(五南圖書出版),學員另需自費上課用書,或可視個人情況擇是否購書。10本以上團購價504元(原價630元)。費用請於上課當日,備妥鈔票及零錢,逕繳交予隨班工讀生。訂購書籍Google表單:https://reurl.cc/qOqdv3(可下載簡章掃描QR code)
九、 課程管理與留意事項:
(一)每一課程每日簽到2次(上、下午簽到),請依規定向帶班工讀生簽到。如有不可抗之因素需請假,請向工讀生索取二聯式假單填寫,並予授課老師簽名後,即完成請假程序。
(二)學員缺席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不得超過17小時且成績經考評及格者,登分完成後2至3週內,本校以掛號方式寄發學分證明書,並登錄學分時數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三)帶班工讀生會協助代訂便當(葷或素),如有需要請備妥小額零錢,於上午簽到時向工讀生訂購與繳費。
十、 如對於課程有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或來信詢問高小姐(04)2218-3256、kao0114@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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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基本資料請正確填寫,以備聯絡及頒發結業證書(或學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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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不予開班,所繳費用於開課後一個月內無息轉帳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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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教育學分班及非學分班旨在提供進修相關專業知能,不授予學位證書,如欲取得學位,須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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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依教育部規定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教育學分採計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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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顯示資訊如有錯誤或未規定事項,以本校正式公告或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