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華語文教學有興趣者。 (二)計畫出國學者,增進華語文教學知能。 (三)計畫移民國外之人士,培養第二專長。 (四)計畫報考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者。 (五)計畫加強華語文口語表達能力。 備註: (一)學員缺課時數將標示於結業證書上。 (二)學員缺課累計時數超過上課總時數六分之一(17小時)、或未繳交課程教案、或示範教學演練不合格者,不核發結業證書。 (三)本課程無學歷限制,有關「教育部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考試」之應考資格與第二外語之要求,請詳閱該考試之簡章。 (四)教育部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及歷屆試題: 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Content_List.aspx?n=76E9A3D818E9FFCF 進入網站後選業務專區/華語教育/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 (五)教育部2023年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簡章已公告,請參閱教育部網站: 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News_Content.aspx?n=ACABA03CFB3BB52A&sms=2BF4D219303C1733&s=2FC53CD11CFC3FD8 (一)為確實掌握學員報名人數與報名順序,一律採線上報名,惠請配合。 (二)請於本網頁上方加入網站會員,即可線上報名。如無法加入會員者,可來電洽詢,將有專人協助報名。 (三)線上報名完成後,系統將直接發送一組虛擬帳號至學員註冊之信箱,學員得選擇 -虛擬帳號ATM轉帳、或 -華語文中心櫃臺繳費(開放時間:星期一~星期五8:10-17:30) (四)該虛擬帳號有效期為7天,過期將失效,未能於效期內繳費之學員,請務必於期限後3天內來電或來信告知,否則將視為放棄報名,其報名資料將會被刪除。 (五)報名資料被刪除後,意者可再重新報名,但不保證有名額。 聯絡電話:04-2218-3283(星期一~星期五8:10-17:30) 傳真電話:04-2218-8150 電子信箱:clc@mail.ntcu.edu.tw 來信請註明聯絡人姓名與聯絡電話,來信後兩天內(遇假日順延),未得到回覆者,請務必與華語文中心聯繫。 *實體課現場另發給紙本講義。 *請使用Windows系統電腦以免相容性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