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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課程資訊 > 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第四十期-實體課程(本課程為混成式授課)
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第四十期-實體課程(本課程為混成式授課)
課程分類
華語課程
授課教師
本校語文教育系教師及國內華語文專家學者 老師
班別
非學分班
課程名額
40名 ( 正取30位,備取10位 )
報名截止日
2024-09-06 00:00:00
報名費
100 元
上課時間
9:30-12:30;13:30-16:30
學費
25000 元
上課教室
向上樓S202
線上報名
課程介紹
(一)對華語文教學有興趣者。
(二)計畫出國學者,增進華語文教學知能。
(三)計畫移民國外之人士,培養第二專長。
(四)計畫報考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者。
(五)計畫加強華語文口語表達能力。
備註:
(一)學員缺課時數將標示於結業證書上。
(二)學員缺課累計時數超過上課總時數六分之一(21小時)、或未繳交課程教案、或示範教學演練不合格者,不核發結業證書。
(三)本課程無學歷限制,有關「教育部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考試」之應考資格與第二外語之要求,請詳閱該考試之簡章。
(四)教育部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考試及歷屆試題:
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Content_List.aspx?n=76E9A3D818E9FFCF
 
(五)教育部2023年對外華語文教學能力認證考試簡章已公告,請參閱教育部網站:
https://depart.moe.edu.tw/ed2500/News_Content.aspx?n=ACABA03CFB3BB52A&sms=2BF4D219303C1733&s=2FC53CD11CFC3FD8
(一)為確實掌握學員報名人數與報名順序,一律採線上報名,惠請配合。
(二)請於本網頁上方加入網站會員,即可線上報名。如無法加入會員者,可來電洽詢,將有專人協助報名。
(三)線上報名完成後,系統將直接發送一組虛擬帳號至學員註冊之信箱,學員得選擇
-虛擬帳號ATM轉帳、或
-華語文中心櫃臺繳費(開放時間:星期一~星期五8:30-17:30) 
(四)該虛擬帳號有效期為7天,過期將失效,未能於效期內繳費之學員,請務必於期限後3天內來電或來信告知,否則將視為放棄報名,其報名資料將會被刪除。
(五)報名資料被刪除後,意者可再重新報名,但不保證有名額。
聯絡電話:04-2218-3283(星期一~星期五8:30-17:30)
傳真電話:04-2218-8150
電子信箱:clc@mail.ntcu.edu.tw
來信請註明聯絡人姓名與聯絡電話,來信後兩天內(遇假日順延),未得到回覆者,請務必與華語文中心聯繫。
*實體課現場另發給紙本講義。
*請使用Windows系統電腦以免相容性問題。
注意事項
  1. 個人基本資料請正確填寫,以備聯絡及頒發結業證書(或學分證明書)。
  2. 報名人數未達開班人數時不予開班,所繳費用於開課後一個月內無息轉帳退還。
  3. 本校(含附小)教職員工(及眷屬)、退休員工、本校學生、校友報名非學分班(需於第一次上課時繳驗證明文件,資格不符者屆時須補繳差額)學費九折優待,報名費部份恕不優待。
  4. 三人以上團體報名非學分班學費九折優待、五人以上團體報名非學分班學費八五折優待,但需一次辦理報名繳費;學分班學員同時報名2班或續上該系所相關課程,免收第2班報名費300元。
  5. 推廣教育學分班及非學分班旨在提供進修相關專業知能,不授予學位證書,如欲取得學位,須經各類入學考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
  6. 本校核發之學分證明,依教育部規定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師資格教育學分採計之用。
  7. 網頁顯示資訊如有錯誤或未規定事項,以本校正式公告或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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