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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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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提升本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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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兒童課後照護健康成長,促使學童父母安心就業。
訓練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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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民國112年1月3日中市教學字第1110115105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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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2款及第 5款暨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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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1年7月12日臺社(一)字第1010131900號函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職前及在職訓練課程」參考方案規定。
即日起開始受理現場報名 ,依報名先後順序,50人即額滿
報名地點:台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英才校區R104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