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訓練目的:培育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提升本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品質。
二、訓練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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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中市教學字第1130008949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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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第2款及第5款暨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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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1年7月12日臺社(一)字第1010131900號函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人員職前及在職訓練課程」參考方案規定辦理
三、訓練對象:凡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任職於本市課後照顧班或中心之工作人員,或有意從事國小兒童課後照顧 服務工作,欲取得180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者。
即日起至3/29止,開始受理現場報名(依學員之報名日期及時間順序排序,額滿即提早截止報名
現場報名:台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英才校區)R104辦公室
現場報名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12:00 13:30-17:30
課程洽詢04-22183257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