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示]113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 錄取名單 公告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辦理
「113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
錄取名單如下榜示公告:正取30名、備取16名
◎報到、繳費與課程相關資訊:
1.上課日期:預計114年2月起(依開課後實際公告為準)至116年2月底止
2.上課地點:本校民生校區(民生路140號)、英才校區(民生路227號)
(本校留有教室異動之權利。)
a.學期間周六或日上課(每日8或9小時,依校方實際排課為準)
b.暑假期間為周一至周五(周間)上課(每日8或9小時)
※若學員(大部分)有暑輔需求,則調整為部分周間+假日上課
c.本班為實體授課,如受疫情影響,本班將擬改為線上課程。
3.報到與繳費方式:
a.報到:
請正取學員依原報名提交之個人E-mail信箱收取「錄取通知信」,並加入line班群組
報到→可協助處理後續繳費、取消課程(退班)、班級重要事項公告等事宜
b.保證金繳交:(學員可在收到錄取通知書後辦理繳費)
(平台限提供ATM轉帳→申請後可用網銀app、ATM、臨櫃轉帳,暫不提供信用卡
繳費服務)
二.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新台幣1萬元整,並請於匯票下方空白處以鉛筆註明
(1)姓名 (2) 113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保證金 (3)匯票抬頭書明: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寄至40359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進修推廣部服務組-李先生收,
信封請註明「113年度中等學校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
三.現場繳費:西區民生路227號 進修推廣部-服務組 R104辦公室櫃台
(可現金、刷卡)
※繳費期限:請於113年6月30日(日)前。(匯票以郵戳為憑)
※逾時繳費視同放棄本班報到資格,不予保留。
※本學分班由教育部補助,無另外收取學分費,但課程衍伸之書籍與其他費用請自
行負擔。
※保證金繳交後至正式上課前申請退出,則保證金不退還。
※本校暫管保證金,修畢後始歸還;若未修畢恕不退還。
※本班修畢後,應配合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及配合開班之師培大學填寫後續
追蹤資料,違反規定者,應全額繳還學分費,每一學分新台幣2,000元計。
4.有關開課課程相關疑問,請向本校進修推廣部洽詢:
a.聯絡人:李先生04-2218-8095
b.傳真:04-2218-3250
c.E-mail:gogohero0129@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