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一課程每日簽到2次(上、下午簽到),請依規定向帶班工讀生簽到。如有不可抗之因素需請假,請向工讀生索取二聯式假單填寫,並予授課老師簽名後,即完成請假程序。
(二) 課程修習2學分計36小時,學員缺席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不得超過11小時)且經考評成績及格,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書。
(三) 帶班工讀生會協助訂便當,如有需要請備妥小額零錢,於上午簽到時向工讀生訂購與繳費。
五、 車輛停放:
(一) 學員如有開車者,請由本校正門(臺中市民生路140號)進入,每次收費50元。
(二) 機車、腳踏車停放:一律停放在校內或校外規劃停車處,並請整齊停放。
六、如放棄錄取,請於7月20日(一)前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並以傳真或Email回傳至本校(如檔案附件1),俾利本校將寶貴名額提供給備取學員。
七、課程辦法依簡章規定辦理,倘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或來信詢問高小姐04-22183256、kao0114@mail.ntcu.edu.tw
八、檢附錄取名單1份。【敬請下載附件檔案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