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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14-2隨班附讀學士及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114-2隨班附讀學士及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15年2月2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
二、修讀學分規定:
  • 隨班附讀學士班課程之學員每學期最多修習十八學分。
  • 隨班附讀碩士班課程之學員每學期最多修習九學分。
  • 修讀科目之成績,學士班以六十分為及格,碩士班以七十分為及格,成績及格者由進修推廣部發給學分證明。
  • 本班學員不得修習非本簡章系所開放之課程(含教育學程)。
三、報名資格
  • 申請學士班隨班附讀者之學歷須具有報考學士學位資格,申請碩士班隨班附讀者之學歷須具有報考碩士學位資格。
    申請EMBA課程隨班附讀者以具三年以上工作經驗為原則。
 四、 報名手續
 (一)一律通訊報名。
 (二)應繳交之文件
  • 報名表乙份。
  • 照片一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 身份證影本(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 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 郵政匯票。
  • 其他證明文件。
(三)報名費:每人新臺幣300元整,請以郵政匯票抬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寄送。
(四)請至本部網站:https://dce.ntcu.edu.tw/,最新消息下載「114學年度第2學期隨班附讀學分班」之報名表,並據實填寫個人資料、修讀課程與學分數,報名後不得更改或增減課程。
(五)應繳交之文件,以郵戳為憑,寄至「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服務組陳小姐收。
(六)經報名後,不論錄取與否,其所繳交之證件影本及報名費一概不退還。

連絡資訊:04-22183287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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