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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公告]-招生簡章-112年中等學校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
內含附加檔案-簡章
簡章雲端下載→
https://reurl.cc/ZXkDGa

抵免表(適用學員於大學、研究所修習成績抵免申請)→https://reurl.cc/lvW8o9
抵免表(適用學員於進修推廣學分班成績抵免申請)→https://reurl.cc/NqM3Rp

※線上報名:請至「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線上google表單」填寫線上報名資料。
  (線上+紙本報名才辦理)  
網址:https://reurl.cc/aay5d4

班次:112年中等學校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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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5月24日
本班招收學員30位
1.受薦送,且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師,網路已報名14位

薦送之合格正式老師+非薦送之合格正式老師共可錄取30位
2.非薦送,但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師,網路已報名41位


上開1+2倘若有剩餘名額,可補收非薦送之代理、代課老師
[但率取比率占比為班人數(30人)之20%=6位]

非薦送,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網路已報名57位

供欲報名之學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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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教育部112年4月24日臺教師1122601208E號函辦理。
 
◎招生名額:30人,共1班。未達20人,本校保留開班權利
◎課程資訊:本學分班為兩年期,依本校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表之規定辦理,共需修學40學分,本校得因課程調整需求做異動之權利。
◎開課時間:113年2月起,學期間之周末六、日與寒、暑假之周間,白天每日8至9小時。
◎開課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報名資格:
一、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且依法取得中等學校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於中等學校受縣市政府薦送之在職專任教師。
二、本學分班於招收前項教師後如尚有餘額,本校應自行辦理對外招生,招收在職專任教師優先,次之招收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以下簡稱代理代課教師)。
※修畢課程,且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或認可之閩南語中高級認證,即依規定核發教師證書。
※招收之代理代課教師人數不超過該班招生數之20%(至多6人),另為確保培育對象能有助提升專長授課比率,錄取順序如下:
 
1.縣市政府薦送之在職專任教師
2.在職專任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3.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4.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5.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報名收件次序錄取。
 
◎報名方式與報名期間:
一、薦送學員與非薦送學員於即日起請「線上報名」並「郵寄紙本資料」方受理報名,112年5月31日(三)止(郵戳為憑),逾期未繳件或資料不全得不予審查。
※唯非薦送學員依錄取順序與名額額度限制(招生數之20%),不保證錄取且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
二、請掛號郵寄相關資料至40359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進修推廣部服務組,並請於信封註明「中等學校閩南語文第二專長學分班(台中班)」。
※線上報名:請至「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線上google表單」填寫線上報名資料。
            網址:https://reurl.cc/aay5d4
  
 
◎錄取公告時間:112年6月6日(二)於本校進修部網頁之「最新消息」公告,並依錄取公告辦理後續報到事宜。
                公告網址:https://dce.ntcu.edu.tw/
                
 
◎服務義務與補充:
一、本學分班之學分費由教育部補助,參訓學員需自行負擔教材費用,另需繳交保證金1萬元,修畢後歸還,參訓教師如因個人因素致後續放棄或無法修畢學分班規定之學分等情事者,已繳交之保證金不予退還。
二、持中等學校特殊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報名者,於修畢本班課程學分後,五年內不得逕行主張轉任中等學校普通科教師,違反者或事後發現者應全額繳還學分費,每學分2000元。
三、進修教師於修畢第二專長學分班課程且取得該類科教師證書後,應配合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及配合開班之師培大學填寫後續追蹤資料,違反規定者,應全額繳還學分費
四、參訓教師依規定完成40學分課程,修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書。
五、本班結業學員如欲取得加科教師資格者,應參加中央主管辦理之閩南語能力認證或參加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全民台語認證【專業版】,取得中高級以上之能力證明,並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以上未詳述事項、報名需求資料、抵免辦法、各項辦理日期等,請詳閱簡章,其他簡章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或決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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