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簡介
課程資訊
表單下載
交通資訊
華語文中心CLC
國際教育中心IEC
聯絡我們
會員登入/註冊
FACEBOOK粉絲團
首頁 > 最新消息
2025-08-18
[公告]114-1跨域創客教學班隨班附讀學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114學年度第1學期跨域創客教學班隨班附讀學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5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
  • 修讀學分規定
    • 隨班附讀學士班課程之學員每學期最多修習十八學分。
    • 修讀科目之成績,學士班以六十分為及格,成績及格者由進修推廣部發給學分證明。
    • 本班學員不得修習非本簡章系所開放之課程(含教育學程)。
    • 修讀本隨班附讀課程及格者,如錄取本校115學年度「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跨域創客教學班」者,其科目名稱與本校「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致者,得採認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學程學分。如未錄取者,僅得作為推廣教育學分之用。
  • 招生人數:每科依錄取順序招收5名。
  • 報名資格:具學士學位證書或符合教育部訂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具報考碩士班一年級資報名手續
    (一)     一律通訊報名。
    (二)     應繳交之文件
    1.      報名表乙份。
    2.      照片一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3.      身份證影本(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4.      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5.      郵政匯票。
    6.      其他證明文件。
    (三)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300元整,請以郵政匯票抬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寄送。
    (四)     請至本部網站:https://dce.ntcu.edu.tw/,最新消息下載「114學年度第1學期跨域創客隨班附讀學分班」之報名表,並據實填寫個人資料、修讀課程與學分數,報名後不得更改或增減課程。
    (五)     應繳交之文件,以郵戳為憑,寄至「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服務組陳小姐收。
    經報名後,不論錄取與否,其所繳交之證件影本及報名費一概不退還。格者。惟依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資格者,不適用本班報名。
連絡資訊
(一)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陳小姐
(二)     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
(三)     電話:(04)22183287  傳真:(04)22183250
網址:https://dce.ntcu.edu.tw/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