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1學期跨域創客教學班隨班附讀學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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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9月15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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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讀學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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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班附讀學士班課程之學員每學期最多修習十八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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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讀科目之成績,學士班以六十分為及格,成績及格者由進修推廣部發給學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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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班學員不得修習非本簡章系所開放之課程(含教育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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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讀本隨班附讀課程及格者,如錄取本校115學年度「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跨域創客教學班」者,其科目名稱與本校「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致者,得採認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學程學分。如未錄取者,僅得作為推廣教育學分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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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數:每科依錄取順序招收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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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具學士學位證書或符合教育部訂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具報考碩士班一年級資報名手續
(一) 一律通訊報名。
(二) 應繳交之文件
1. 報名表乙份。
2. 照片一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3. 身份證影本(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4. 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5. 郵政匯票。
6. 其他證明文件。
(三)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300元整,請以郵政匯票抬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寄送。
(四) 請至本部網站:https://dce.ntcu.edu.tw/,最新消息下載「114學年度第1學期跨域創客隨班附讀學分班」之報名表,並據實填寫個人資料、修讀課程與學分數,報名後不得更改或增減課程。
(五) 應繳交之文件,以郵戳為憑,寄至「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服務組陳小姐收。
經報名後,不論錄取與否,其所繳交之證件影本及報名費一概不退還。格者。惟依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資格者,不適用本班報名。
連絡資訊
(一)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陳小姐
(二) 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
(三) 電話:(04)22183287 傳真:(04)22183250
網址:
https://dce.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