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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14-2跨域創客教學班隨班附讀學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114學年度第2學期跨域創客教學班隨班附讀學士學分班招生簡章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2月2日(星期一)(以郵戳為憑)
二、   修讀學分規定
(一)     隨班附讀學士班課程之學員每學期最多修習十八學分。
(二)     修讀科目之成績,學士班以六十分為及格,成績及格者由進修推廣部發給學分證明。
(三)     本班學員不得修習非本簡章系所開放之課程(含教育學程)。
(四)  修讀本隨班附讀課程及格者,如錄取本校「教師專業碩士學位學程跨域創客教學班」者,其科目名稱與本校「國民小學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科目及學分」一致者,得採認教育學程學分。如未錄取者,僅得作為推廣教育學分之用。
三、招生人數:每科依錄取順序招收5名。
四、   報名資格:
1.      限學歷為科學、技術、工程、數學(STEM)科系或領域者。(STEM領域判定,依教育部統計處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之查詢系統,符合「05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領域」、「06資訊通訊科技領域」、「07工程、製造及營建領域」者。)
2.具上述科系或領域者學士學位證書或符合教育部訂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具報考碩士班一年級資格者。惟依據「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七條資格者,不適用本班報名。
五、報名手續
(一)     一律通訊報名。
(二)     應繳交之文件
1.      報名表乙份。
2.      照片一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3.      身份證影本(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4.      學歷證件影本乙份。
5.      郵政匯票。
6.      其他證明文件。
(三)      報名費:每人新臺幣300元整,請以郵政匯票抬頭: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寄送。
(四)     請至本部網站:https://dce.ntcu.edu.tw/,最新消息下載「114學年度第2學期跨域創客隨班附讀學分班」之報名表,並據實填寫個人資料、修讀課程與學分數,報名後不得更改或增減課程。
(五)     應繳交之文件,以郵戳為憑,寄至「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服務組陳小姐收。
 (六)經報名後,不論錄取與否,其所繳交之證件影本及報名費一概不退還。

連絡資訊:04-22183287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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